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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怀化市新晃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8名)

发布:2023-06-27 16:50: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湖南怀化市新晃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湖南怀化市新晃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其中县直单位招聘45名,乡镇招聘33人。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9:00-7月8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2023年湖南事业单位课程复习。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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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怀化市新晃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其中县直单位招聘45名,乡镇招聘33人。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7月6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6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7月6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时取得职业资格,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本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9:00-7月8日17:00
 
  3.网上报名程序: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页面“网上报名”图标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未及时联系错过报名资格审查时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7:00。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2.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用人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3.报名时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须提供并上传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人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将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内容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上自行下载打印)。
 
  (2)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未取得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该应届毕业生已经获得某某学士学位,证书待发”证明。
 
  (3)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2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5)定向招聘村(社区)“两委”成员、退役军人及大学生村务专干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任职满一个任期(3年)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两委”成员(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退役军人报考必须为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务专干报考必须为本县在职的大学生村务专干,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以上(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村(社区)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务专干报名时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新晃县委组织部证明;退役军人报名时需提供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伍证明。
 
  (6)报考职位限新晃户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报考人员户口在2023年7月6日前或高考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二是报考人员配偶的户口在2023年 7月6 日前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考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纪律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满分也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为30分,技能操作为70分;采用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如结构化面试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体检。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及技能操作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面试中含有技能操作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5)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新晃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因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员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本人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5—622380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745-6225367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rsks.com/page?id=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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