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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长沙行政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名)

发布:2022-07-17 14:41: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湖南长沙行政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湖南长沙行政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9﹕00至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7﹕00。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如确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现场报名的,在征得我校(院)同意后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731-82771802,邮政编码:410004。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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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长沙行政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院)工作需要,经校(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到岗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安家费20万元,教学科研资助经费10万元。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博士不得参加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2022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疫情防控—第一轮试讲—第二轮试讲—成果量化评分—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zgcsswdx.cn/)公布。
 
  其他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9﹕00至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7﹕00
 
  2.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如确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现场报名的,在征得我校(院)同意后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731-82771802,邮政编码:410004。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办公楼408办公室。资格审查结果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网站公布。
 
  4.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准备如下:(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3),打印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能体现应聘人员教学科研及学术水平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
 
  5.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6:2022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7: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8: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信息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试讲和成果量化评分
 
  试讲总分100分,成果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第一轮试讲
 
  第一轮试讲时间暂定为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具体以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试讲由考生自选题目,选题要求符合党校干部教育特点,制作PPT,试讲时间3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第二轮试讲。第一轮试讲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第二轮试讲
 
  第一轮试讲达到80分的考生进入第二轮试讲。具体以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官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采取指定题目试讲方式。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30分钟,不做PPT。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成果量化评分
 
  成果量化评分:依据《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成果量化评分标准》(附件4)量化评分。近三年内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C刊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要求为本人独著或本人排第一作者或读研期间本人导师排第一作者且本人排第二作者。考生填写《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成果登记表》(附件5),签字确认并附证明材料。
 
  4.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第二轮试讲成绩占60%、成果量化评分占40%合成(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zgcsswdx.cn/)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我校(院)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我校(院)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院)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我校(院)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组织人事部:0731-82771802
 
  2.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731-82770426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kzk_131379/sydwzk_131381/202207/t20220712_10673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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