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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郴州市桂阳县选聘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公告(32名)

发布:2020-09-14 14:10: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湖南郴州市桂阳县选聘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公告(32名)已公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报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建办公室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更多桂阳籍优秀大学生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进一步优化全县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选聘32名优秀的桂阳籍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农村社区,不含城市社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在全县拟选聘32名桂阳籍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具体选聘计划附后),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按程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按程序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时再按程序选举为村(社区)“两委”成员。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的大学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
 
  4.桂阳户籍,或原籍为桂阳的;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村(社区)换届选举“九不选”的情形:
 
  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⑤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⑥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⑦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
 
  ⑧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⑨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
 
  2.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9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红星桂阳”、新桂阳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报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建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两份复印件),是党员的还需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的《党员登记表》并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工)委的公章,或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凭报考人员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报考人员要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提交材料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在选聘工作任一环节中,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同时按照“九联审”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将相关资料交县委组织部复审。
 
  (四)面谈。由乡镇(街道)组建面谈工作组,详细了解报名人员参加选聘的动机、工作经历、工作设想等情况。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乡镇(街道)根据面谈情况和选聘计划,按1:3的比例推荐面试人员名单。若本乡镇(街道)报名人数未达到1:3,则减少本乡镇(街道)选聘名额或取消本乡镇(街道)选聘计划。减少的选聘名额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给有需要的乡镇(街道)。
 
  (五)面试(占总成绩7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高于60分(含等于60分)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占总成绩30%)。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专项考察组,到入围人选所在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实地考察。实地考察通过考察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资料、与考察对象见面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名和岗位资格条件。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进行计分。
 
  根据70%的面试和30%的考察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按1:1的比例提出拟选聘建议人选,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八)公示。对拟选聘的大学生,在指定官方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四、政策待遇保障
 
  1.考核管理。选聘的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工作,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管理。不得抽调到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工作,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培养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联系村(社区)的班子成员为培养直接责任人。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此次选聘的大学生应参加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程序选举为村“两委”成员的,本届内继续享受大学生回村任职相关待遇。未能按程序选举为村“两委”成员的,由乡镇(街道)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辞职的,予以解聘。届满后,可继续按程序参加下一届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选举成为村“两委”成员的,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回村任职相关待遇,未能选举成为村“两委”成员的,不再继续聘用。
 
  2.工资待遇。享受在职村干部待遇,工作报酬由县财政按照桂阳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标准发放,参照村主干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并由县财政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照所在乡镇(街道)干部标准发放年终绩效奖。
 
  3.政治激励。对在村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按相关程序选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任职满一届、表现优秀的,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可考录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或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配合。具体组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5-4470261
 
  咨询电话:0735-4470271
 
  点击下载>>>
 
  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推荐表.docx
 
  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选聘计划.docx
 
  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gy.gov.cn/zwgk/zwdt/tzgg/content_3176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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