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 湖南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17湖南新晃县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村小教师招生81人公告

发布:2017-06-1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新晃县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村小教师招生81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地点设各中学(初中部)教导处。志愿填报: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地点设各中学(初中部)教导处。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新晃侗族自治县2017年公费定向培养 农村中小学、村小教师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县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村小教师共81人。
  1.省级项目56人。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25名。其中:小学教育9人(文科2名,理科7名)、汉语言文学专业4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人、英语专业3人、科学教育4人、教育技术学1人。培养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4人:全部为对口招生计划,湖南师范大学2人(应用电子技术教育1人、服装与服饰设计1人);湖南农业大学2人(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3)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7人: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2人;化学2人;物理2人;生物1人。培养学校为湖南文理学院。
  (4)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10名:培养学校长沙师范学院。
  (5)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10人: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市级项目10人:其中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5人,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幼儿园教师5人,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
  3.怀化市农村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委托培养10人(凉伞镇2人,林冲镇1人,米贝乡1人,中寨镇1人,波洲镇1人,扶罗镇2人,贡溪镇1人,步头降乡1人),均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靠学校为芷江民族师范学校。
  4.县级扶贫计划: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5人,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是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具有新晃籍户口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生不受往应届限制)。
  (二)报考怀化市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委托培养招生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是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具有本乡镇户籍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现乡镇的管辖区域为准)。
  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截止2017年8月31日,初中起点毕业生年龄未满18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起点毕业生年龄未满22周岁(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初中起点的中小学教师(含小学男教师、农村教学点教师、县级扶贫计划教师)需参加了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中考总分不低于今年新晃一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县级扶贫计划教师必须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高中起点的小学教师需参加了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今年我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为对口招生,参加了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湖南省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中小学教育事业,必须自愿回新晃县农村中小学、村小从事教育工作,其中初中起点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以上,高中起点、初中起点初中教师8年以上。
  三、培养模式
  上述各项目层次的教师培养,由公费定向相关的培养学(院)校按规定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由学(院)校颁发相应的文凭及学位证书。
  四、选拔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学校初审推荐、县教育局初选及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和培养学校面试(综合测试)、体检、培养学校择优录取。
  具体程序为:宣传发动→自愿报名→初审推荐→初选及审核→面试(综合测试)→体检→签订协议→预录取→审核→复核→录取。
  1.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农村教学点定向培养:
  (1)宣传发动:2017年6月15日前。
  (2)自愿报名
  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地点设各中学(初中部)教导处。
  志愿填报: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地点设各中学(初中部)教导处。按《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贴好相片。填写志愿时,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根据本县招生计划在中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幼儿园教师、村小教师、县级扶贫计划教师中选择一项作为申报志愿。
  (3)学校初审推荐:
  《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上报县教育局。
  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报名的考生,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报名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教育局。
  7月3日至7月5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初选及审核:2017年7月9日前县教育局根据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直接志愿的专业方向,试点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分中小学教师和村小教师,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按1:2的比例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数>5时,按1:1.5的比例,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名单(结果遇有小数时一律余进)。参加面试的初选考生人数如未达到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推荐的合格人数确定。教育局将参加初选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5)面试:由怀化市教育局和公费定向培养相关学(院)校联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与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语言表达、音乐舞蹈素质、动作协调、特长展示等。面试项目为结论性评定方式,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初中起点初中教师为综合测试,考生应参加相应培养学校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市为单位,由培养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2017年,全省统一的综合测试时间为7月15日;综合测试分综合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两部分,上午9:00—11:00进行综合测试笔试,综合测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综合测试面试。综合测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综合测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教育局商定后,由市教育局通知考生。
  综合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综合测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综合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综合测试笔试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由培养学校负责。综合测试笔试组考及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为主负责,培养学校协助。
  (2)综合测试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综合测试面试的项目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的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体素质等5个方面,测试结论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能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考生参加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
  (省级计划、扶贫计划面试为7月16日、市级计划、村小计划时间另行通知)
  (6)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和面试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7+面试成绩×0.3(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初中起点初中教师: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构成,其中中考成绩总平均分的权重为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的权重为0.5。
  (7)体检:县教育局依据本县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志愿情况,分中小学教师和村小教师,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且需要选拔时,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总成绩相同时,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选拔;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中考数学成绩择优选拔。再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上述方法进行等额递补。
  (8)签订协议:7月中下旬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怀化市农村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村小教师)。
  (9)预录取:7月27—28日怀化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各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10)审核: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于8月4日前对怀化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取考生名册进行审核。
  (11)复核:湖南省教育厅对怀化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的审核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的网页(http://jsc.gov.hnedu.cn)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省厅正式下达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
  (12)录取:培养学(院)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2.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中职起点本科层次:
  工作程序、日程安排等按高考程序进行考试和录取。
  五、设立招生监督小组
  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县纪委 姚威龙 6221129
  县教育局     杨剑云 胡增宏    6227755
  联系单位:新晃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6222517
  点击下载>>>
  2017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费定向培养 农村中小学、村小教师招生相关政策
  新晃县2017年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hn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9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