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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怀化洪江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50名教师公告

发布:2016-12-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怀化洪江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50名教师公告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怀化洪江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怀化市人社局批准,2017年我市面向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计划

序号

学 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软件工程

电子技术

机械加工

汽车维修

合计

1

黔阳一中

2

2

2

1

1

1

2

2

1

 

 

 

 

14

2

芙蓉中学

3

3

2

1

1

1

 

 

 

 

 

 

 

11

3

黔阳二中

 

1

3

 

1

1

 

 

 

 

 

 

 

6

4

黔阳三中

2

2

 

1

 

2

 

 

 

 

 

 

 

7

5

实验中学

1

 

1

1

 

 

 

 

1

 

 

 

 

4

6

职业中专

1

1

1

 

 

 

 

 

 

1

1

1

2

8

 

合  计

9

9

9

4

3

5

2

2

2

1

1

1

2

50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6月份取得毕业证书)。
  (三)具有与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1986年12月1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市现所在岗位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分湖南师大和湖南科技大学两个现场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0-11日、湖南师大。
  2016年12月12-13日、湖南科技大学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相关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同时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信档案》或《纸质学历认证报告》。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依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请怀化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二)面试
  1、时间地点:12月10-11日、湖南师大
  12月12-13日、湖南科技大学
  2、面试采用说课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环节中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素质与能力,说课满分80分。考核环节由面试专家直接提问,时间5分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学科素养、教育观念、就业心态、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职高教师还必须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时间由面试专家确定,考核满分2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
  (三)签订聘用合同
  征求面试合格人员意愿,签订聘用合同。
  (四)体检
  凡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洪江市政府信息网和洪江市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人事档案于2017年7月10日前到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录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的,从报到的当月起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待遇,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二)凡被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至少五年期限的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745—7736273(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18974550511(周老师)13787540280(刘老师)
  洪江市人社局 洪江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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