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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娄底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2名)实施方案

发布:2016-08-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娄底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2名)实施方案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至8月13日(共4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设新化县卫计局四楼会议室。详情如下:
  2016年娄底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根据我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2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才兴县战略,着力优化卫计系统人才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守操作规程,坚决依法办事,圆满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任务,为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等单位参与配合和全程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和面试两部分。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见附件1)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忠诚党的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卫生计生工作。
  3、符合相应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报考前有工作单位以及在服务期限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须持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六、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6年7月30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把关。
  2、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至8月13日(共4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设新化县卫计局四楼会议室。
  4、联 系 人:孙文军 0738-3221809(人社局)
  邹国华 0738-3236609(卫计局)。
  5、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的批复收取。
  八、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含3:1)以上。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考试内容与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内容:临床医学类岗位(含临床医学、妇产科学、B超医学、放射医学、病理学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内容;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针灸推拿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内容;口腔医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内容;预防医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内容;护理、检验、药学等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该专业初级职称考试内容;公共管理岗位和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与写作。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另行公布,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县卫计局(原卫生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面试方法:①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岗位、病理学岗位的面试方式为临床病例分析;②护理岗位的面试方式为基本技能操作考试;③其它单位、其余岗位的面试方式为公务员结构化面试,酌情与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相结合。
  4、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再行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十、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和参加考试人员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
  十一、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年龄(即年月日)大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校纪(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弄虚作假(如谎报年龄、搞假学历、假专业)行为的;
  7、不符合招聘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其相关特殊规定的;
  8、其他重大问题的。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四、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的,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考生按本人报考乡镇卫生院的相应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单位后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参与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报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审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新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开始,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5、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6、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方案由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一览表
  2.2016年新化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数汇总表
  3.《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查看)
  4.《新化县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点击下载查看)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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