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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郴州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体检纪律

发布:2016-08-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体检纪律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的,即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全部关闭并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取。在体检过程中不准亲戚朋友陪同到体检医院,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医院的,未经允许借用他人手机联系的,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四、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其费用由考生另行交纳;
  五、女生如怀孕、经期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和医护人员,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
  六、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当天不得走远或离开郴州市城区,以便有事能及时联系,如当日体检需要复查而联系不上本人,由本人自行负责;
  七、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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