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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郴州市桂阳高新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4名)

发布:2023-01-06 19:25: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湖南郴州市桂阳高新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摘要

  2022年湖南郴州市桂阳高新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已发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4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桂阳高新区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笔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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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郴州市桂阳高新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正文

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满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1.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4名。具体选聘职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计划职位表》)。
 
  2.选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聘职位面向我县县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医疗机构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被选聘到事业单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转隶或调配手续办理的时间起计算;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人员的现有职务级别和职级以及岗位等级能否保留由选聘单位在职数范围内研究决定。
 
  8.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跟班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桂阳高新区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选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选聘职位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桂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申请后,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的职位,将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12:00时前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月11日下午14:00至17:00时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1月12日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职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23年1月12日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桂阳高新区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则须提供报考人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内容见《选聘计划职位表》。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因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对象空缺时,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后出现面试对象空缺的,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4)面试内容。根据职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选聘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选聘职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聘。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桂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需对每一位考察对象出具是否合格的结论性考察报告。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调配手续。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桂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关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八)调配手续办理
 
  根据试用情况,由桂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调配对象,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配手续。没有列入调配对象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桂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报考人员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电子证件不视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职位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5.选聘人员录用后,除组织提拔任职的情形外,一年内不得以各种理由调离选聘单位。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以及选聘职位报考条件由桂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
 
  六、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0735-4480408;
 
  (二)举报投诉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0735-4480815;
 
  县人社局:0735-4469972。
  中共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桂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gy.gov.cn/zwgk/zzrs/gbxb/content_3541826.html
\ 湖南郴州市桂阳高新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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