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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湘潭湘乡市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81名)

发布:2021-11-20 14:15: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湘潭湘乡市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81名)已公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各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湘乡市2021年公开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湘乡组发〔2021〕2号)等文件规定及市委编委会议要求,决定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遴选(选调)工作由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驻各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按各单位承担的遴选(选调)工作职责全程监督。
 
  二、遴选(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岗位)要求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选调)职位(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34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职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四、遴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1.公务员遴选面向湘乡市机关单位中具备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面向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各选调单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事业单位参加选调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编制性质应相同,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按选调单位公告的岗位和岗位等级进行聘用管理。
 
  (二)遴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应达到各遴选(选调)单位的要求。例如: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具体见职位(岗位)表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适应职位(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选调)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选调)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的未在现职岗位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不符合回避政策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乡网发布遴选(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各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见附件3。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岗位),不同事业单位但选调条件和岗位完全相同进行合并选调的视同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职位(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4)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职位(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按遴选(选调)工作分工报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或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
 
  1.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职位(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遴选(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应提交资料:
 
  ①按要求填写的《2021年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二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其中,③、④、⑤项审查材料也可由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出证明,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并由人事干部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3.业务水平测试
 
  因职位(岗位)特殊,部分单位(主管部门)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时需开展业务水平测试(见附表备注),业务水平测试合格才确认为该职位(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业务水平测试应在报名结束后的两天内完成,由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测试的具体工作,并对合格标准向报考人员作出解释。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报名后开展的考试(笔、面试)综合成绩。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4.开考比例:对应职位(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岗位)遴选(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3:1。如开考比例低于3:1,单位确实工作需要,按遴选(选调)工作分工经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或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选调)计划,被取消职位(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乡网发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由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时长15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主要涉及哲学、法律、公文写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等基本知识,全部为客观题;《综合写作能力》占40%,主要测查分析及文字综合能力。
 
  3.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遴选(选调)职位(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遴选(选调)实际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在同一遴选(选调)职位(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在确定面试人员的同时,由各遴选(选调)单位为主,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资格,按照遴选(选调)同一职位(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3.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遴选(选调)职位(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各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在编在岗情况)等进行核实,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职位(岗位)空缺时,按照遴选(选调)同一职位(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调动
 
  1.考察合格人员即由各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为拟遴选(选调)人员。
 
  2.拟遴选(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人员调配规定报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拟遴选(选调)人员档案未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 号)要求整理的,不得呈报审批。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本方案由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0731-56688932(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组)
 
  0731-52265503(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1-56772368(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举报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
 
  附件下载>>>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xiangxiang.rednet.cn/content/2021/11/18/10409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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