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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名)

发布:2021-09-10 17:19: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名地点: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政工室403。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本次拟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35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下方《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天元区籍退役军人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五)聘用后,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会同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政工室403;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黄河北路196号天元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3411
 
  3.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报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
 
  ②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好《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彩印件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需要户口内直系亲属的)、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等;
 
  ③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填空、应用文和电脑打字速度等,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评。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3.面试。体能达标者,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职位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等。
 
  4.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折算综合成绩,并公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费用均由个人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株洲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统一进行培训,培训期间不带薪酬;培训合格后,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层级津贴、绩效津贴、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工作期间免费就餐。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招考政策由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共同解释。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
 
  2021年9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f2MJlc351ViU_Bnp5wj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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