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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衡阳市衡阳县学校比选专任教师公告(58名)

发布:2021-08-23 19:32: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衡阳市衡阳县学校比选专任教师公告(58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一会议室(初中组)、三楼二会议室(小学组)。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1年衡阳县弘扬中学、实验学校、英南学校专任教师比选公告
 
  为积极化解城区大班额,解决弘扬中学、实验学校、英南学校专任教师缺额问题,根据《衡阳县乡镇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比选一批专任教师。现就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比选方式
 
  采取分学段、分学科、分年龄段设岗,自愿报名,公开比选考试的方式。
 
  三、比选岗位计划、条件
 
  (一)比选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比选教师58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21年衡阳县弘扬中学、实验学校、英南学校专任教师比选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第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比选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其中,教师资格条件为:
 
  (1)报考初中岗位:已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小学岗位:已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岗位的,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其他任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可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
 
  6、本县符合条件的在编正式教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服务期未满5周年的(以县人社局文件具体发文时间为准);
 
  2、2018年以来(不含2018年)未转正入编的特岗教师(含“三支一扶”教师);
 
  3、未满服务期(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5年)的免费师范生;
 
  4、县属高中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县直学校(幼儿园)、西渡镇学区所辖红线范围内学校的在编正式教师;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比选程序
 
  (一)发布比选公告
 
  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融媒体中心和衡阳县蒸阳教育网公开发布比选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2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一会议室(初中组)、三楼二会议室(小学组)。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和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签订承诺,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④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现场资审。资审工作贯穿比选考试的全过程。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为准;
 
  ②每个比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低于1:2,则取消该比选岗位计划。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①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报名对象,需持有报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②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报名。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试前14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报名。
 
  ③有发热或有咽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之一且未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者,不得参加报名。
 
  ④所有报名对象需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非绿码不得进入报考场地。
 
  ⑤报名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行准备),且考生报名时需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三)公开组织比选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命题、制卷、组考、阅卷、结果公示等环节由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及监督。
 
  1、考试时间: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时量120分钟)。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21年8月25日下午3:00—6:00凭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实行100分制。其中,小学岗位:初中知识占40%、小学知识占60%;初中岗位:高中知识占40%、初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不超过中考试题难度,高中知识不超过高二学业水平考试试题难度)。
 
  (四)考核
 
  1、考核对象: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考生本人提供的有效二代身份证上注明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年龄大者排名在前。
 
  2、考核方式:
 
  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对考核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经驻局纪检组审核,作出考核结论。若有考核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递补。
 
  (五)选岗、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选岗。报考岗位只有一所设岗学校的,拟选调人员直接聘用到所报考学校和岗位;报考岗位有多所设岗学校的,拟选调人员依据个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拟选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拟选调人员提供的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上注明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选岗;若出生日期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公示。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衡阳县蒸阳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3、办理调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编制、工资及相关手续,于2021年秋季开学时正式到报考学校任教,并从事所报考岗位的教学工作。
 
  (2)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要求,实行对岗聘用,若无相应岗位,则聘用到该岗位的最低等级。
 
  五、纪律和监督
 
  1、比选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由县人社局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教师比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考生出具的证件以及填写的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对出具假证或填写的工作经历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资格,并在年度师德考核中定为“不合格”。
 
  3、咨询电话:0734-6589921。
 
  点击下载>>>
 
 
  衡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yx.gov.cn/zwgk/zfxxgkml/tzgg/20210821/i246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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