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怀化洪江市公开选调两名中学校长公告
2021湖南怀化洪江市公开选调两名中学校长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日下午6:00截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洪江市2021年公开选调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洪江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1年我市面向怀化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中学校长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洪江市隆平学校校长1名和洪江市实验中学校长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品德良好,责任心强。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
(四)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良好的履职身体条件。
(五)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六)报考者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八)任中学校长、副校长3年及以上或省示范性高中行政中层管理人员4年及以上(提供任命文件或所在教育局人事部门证明材料)。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经查属实的。
4.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的。
5. 其他与校长岗位不相称的行为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和考察、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日下午6:00截止。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附件《洪江市2021年公开选调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及所在区县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XX同志校长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hhjssgg@163.com)。网上报名考生需于2021年9月4 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本人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门牌号501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
(二)量化考核和考察。考察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量化考核和考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但报考者量化考核和考察分数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面试,如出现岗位报考人员量化考核和考察分数都未达到70分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量化考核和考察分数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30%。
(三)面试。列入面试对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9月11日,地点另行确定。面试采取座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一小时。面试按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总成绩=量化考核和考察分数×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七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工作岗位另行安排。
四、政策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基本薪酬。服务期内,除享受同类人员正常工资、待遇外,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1万元(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
(二)其他待遇。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免费安排相应的住房。自己租房的,参照租房市价发放相应的住房补贴。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子女需转入我市入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
五、相关工作纪律
(一)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7732781(人社局)
0745—7736273(教育局)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洪江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js.gov.cn/hjs/c106182/202108/924afdf6edd2499ca2c8589c42a149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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