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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永州市双牌县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20名)

发布:2021-08-03 16:52: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永州市双牌县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2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2日。报名地点:双牌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双牌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师资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为切实搞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双牌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2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道德品质。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内(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毕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它不适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2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步骤
 
  ①资格审查: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但必须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由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集体审核,证件合格者准予报名。
 
  ②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审查小组人员签字,上交被审核证件的原件,同时上交被审核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工作要求
 
  ①招聘职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者本人填写,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④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分值占比。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初中文化知识,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法的运用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由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业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发布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5. 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成绩公示次日,由本人书面申请按规定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若因人放弃参加试教,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随机抽取课题试教的方式进行,学校提供相应的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在试教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试教章节,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考官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给出分数并当场宣布。
 
  5.面试内容。面试为双牌县公办幼儿园使用中班教材内容,试教过程可涵盖五项全能的内容(即弹琴、唱歌、舞蹈、美工、讲故事)。
 
  6.分值占比。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汇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7.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告知双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取试教成绩高的参加体检。
 
  2.体检工作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尿样毒品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位匹配、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相符或资料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方式,因对象而定,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试教、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由双牌县教育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聘用时只签订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若省、市日后下达公办幼儿园教师专项编制,则按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
 
  四、工作去向与待遇
 
  聘用后,安排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享受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幼师的相应待遇。职称评聘按无编教师评聘途径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向县教育局递交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2.诚信应聘。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低于3年,要求辞职的需要提前3个月向教育局、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服务期内辞职的并承担违约责任。
 
  3.应聘人员要随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对违纪、违规、造假等行为按规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我县所有教师招聘活动,必须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测量体温后才能参加相关应聘活动;对于国内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来双应聘人员,须在来双前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到林峰社区报备。来自高风险区或红码人员必须持隔离21天证明和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结果。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县教育局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双牌县2021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46—7729730 ,13874359386 (唐)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双牌县教育局监察室:0746—7726702,17707465257(盘)。
 
  七、本次招考政策由双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双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sp.gov.cn/sp/tzgg/202108/5d19eb08f1b14911811bd4e83b682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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