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择优选调教师公告(9名)
2021湖南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择优选调教师公告(9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三天。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021年择优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择优选调教师9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等;
4.具有全额事业拨款的在职在编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调后须在渌口区服务至少5年;
6.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其他科目要求达到二级乙等。
(二)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每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在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
选调各个环节信息都将在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及时发布,请关注并及时查阅。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三天。
(二)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株洲市渌口区2021年择优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不能破坏报名登记表格式,打印在一个版面内)。
(三)报名地点: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审查: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渌口区2021年择优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3.各类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背面:备注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五)其他要求
1.报考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本人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提交材料、信息等不真实,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
4.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①各环节全过程佩戴好口罩;②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③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电子健康码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各级卫健部门发布为准)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结果。
5.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工作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①2021年8月8日上午7:00-8: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校门口领取《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准时进入考点考室对号入座参加笔试,9:00准时开考,逾时者一律视为自动弃考。
2.笔试地点: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综合知识,侧重考教育教学实践理论的应用。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
5.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报考者在指定的范围内抽取(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长8分钟。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专业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签到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7:3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综合总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设置综合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笔试、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接受纪检监察、组织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有放弃者,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报请审定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局审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入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选调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调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选调计划有2个的岗位,根据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由选调对象依次选择到岗学校。调入人员与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5年,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本次选调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31-27610667(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0731-27689407(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二)监督电话
0731-27614264(株洲市渌口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
0731-27560810(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附件3:证明材料样本.docx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kou.gov.cn/c18863/20210728/i1730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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