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永州市直公立医院定向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名)
2021湖南永州市直公立医院定向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永州市市直公立医院定向考核公开招聘援鄂医务人员中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定向考核招聘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中非事业编制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包括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2家,即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共2个岗位,共4个计划;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委托,一并承办该单位定向考核公开招聘工作,共2个岗位,共2个计划。详情见《2021年永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援鄂医务人员中非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入编: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本次定向考核入编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根据报名岗位到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申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7月29日下午17:30。
3.报名提供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提前下载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一张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③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三甲或三级公立医院工作证明原件。
4.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
(三)面试面谈。
1.面试面谈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谈,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面谈方式:采取问答形式开展面试面谈。
3.面试面谈内容:根据测评要素进行评分,考核语言表达、职业素养、人际沟通、心理素质、情绪控制、仪表举止、随机应变等能力。
4.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2及以上比例的,按从高分到底分进行排名等额入围体检;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岗位计划数1:2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考生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复查成绩一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通过座谈、查阅相关材料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报名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考核入编的情形。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面谈、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七)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定向考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定向考核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考核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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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rsj.yzcity.gov.cn/12333/020102/202107/2b87618ad5c24444afe7ba6b8de1fe2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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