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张家界桑植县财政局所属单位选调人员公告(4名)
2021湖南张家界桑植县财政局所属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4名)已公布,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报名地点:桑植县财政局人教股406室。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桑植县财政局202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桑植县财政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县财政局机关工作力量,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公开选调财务人员2名,面向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财政投资评审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此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桑植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编制、人社部门全程参与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21年计划面向全县乡镇公开选调财务人员2名,面向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公开选调2名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angzhi.zjj.gov.cn/)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聘(录)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桑植县财政局人教股4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慈琳0744-6233857
(三)报名流程:考生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1寸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7月30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财政局人教股406室
联系人:吴慈琳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三)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以考生放弃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只进行尿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当日向县财政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财政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调动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影响调动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因公示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流动调配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举报电话
桑植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44-6271290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由桑植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桑植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angzhi.zjj.gov.cn//c2382/20210712/i615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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