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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益阳市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8名)

发布:2021-06-10 17:25: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益阳市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8名)已公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为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楼大厅(南县振兴东路28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南县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文职辅助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勤务辅助人员40周岁以下。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3、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职位地域为南县,报考人员应为南县户口或有固定住所。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为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楼大厅(南县振兴东路28号)。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的发放
 
  报名审查通过后,由南县公安局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面试:开考比例为1:2,笔试参考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1:2时,全部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设2道考题,时间总共5分钟。
 
  (二)时间、地点
 
  1、笔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在笔试和体能测试后一周内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电话通知。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由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县政府网、公安公众号和公安内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将纳入县财政预算,不解决行政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期满后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暂签2年。
 
  (一)月工资:
 
  1、月工资:(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奖,其中文职辅警月绩效奖500元、勤务辅警绩效奖600元)。
 
  2、工龄工资: 工作每满一年增加50元,200元封顶。
 
  (二) 服装配备:统一配发辅警制式服装。
 
  (三) 食宿安排:根据岗位需要,在工作期间提供相应食宿。
 
  (四) 社会保障: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自付),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南县公安局、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737-5248318(仅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南县公安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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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9BCBzLb48nAIjAChyWQ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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