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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湘潭大学校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6名)

发布:2021-05-27 19:24: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湘潭大学校医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6名)已公布,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4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1年湘潭大学校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湘潭大学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位于湘潭大学校内,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7人。门诊部设置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中医科、牙科、眼科/耳鼻喉科、预防保健科、针灸按摩科、理疗科、放射、B超、心电图、检验等科室,住院部设置内科、外科两病区,病室配置了空调、电视、开水饮水系统等配套设施,医疗设施设备齐全,是湘潭市医保定点单位。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师和护士岗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湘潭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4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网站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按岗位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未按岗位要求填报信息者不予审核,视为报名不成功。同时将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上传,上传文件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M。需要上传的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在国内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学校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②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医师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不接受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名。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网站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网站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因专业特殊,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学校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个人综合能力及实操水平,总分100分。
 
  3.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某一岗位的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网站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聘用手续,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含五险一金),具体按《湘潭大学非事业编全职在岗职工工资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离职证明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3862(湘潭大学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云职公招看到的信息)
 
  0731-58292107(湘潭大学校医院)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下载>>>
 
 
  2021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zkw.xyz/cmsczportal/files/html/output/zkxx/ywgw/content7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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