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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永州市宁远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公告(111名)

发布:2021-05-04 11:25: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永州市宁远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公告(11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5月13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无需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宁远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各类人才集聚宁远,为宁远高质量发展和“五区两城”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宁远县委、县政府决定,2021年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乡村振兴实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对象一般应具有“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引进对象,应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引进对象的相关待遇,以本《公告》第五大点所列为准。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设67个岗位,需求111人。详见《宁远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职位。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抑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引进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专业:2021年5月1日-5月13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无需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填写。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8)执行;2021年毕业的考生,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并结合《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上述两个年度的专业指导目录,以下均简称“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202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质证书;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详见附件3。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并如实、认真填写,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将附件2、附件3、附件7一并发送至《宁远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乡村振兴实用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所指定的邮箱。
 
  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岗位代码+单位名称(主管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报名邮件,并对照所属的岗位发送至相应的邮箱。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无需本人到场,由各相关单位对照考生所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其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考生(考生报名的邮箱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并如实、认真填写,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携带上述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7),按照需求目录(附件1)写明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高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仅限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岗位)。?报考人员需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认真填写附件2,按照附件3所要求的资料准备原件、复印件各1份,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携带上述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7),按以下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5月13上午9点至5月13日下午5点
 
  地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三种报名方式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若考生已成功发送邮箱报名,但未在5月19日前收到我县反馈的资格审查结果,可致电本公告后附的具体岗位联系人进行查询。
 
  (二)考试
 
  1.笔试(仅限乡村振兴实用人才类岗位)。报考乡村振兴实用人才类岗位的考生在进行面试前,需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引进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套笔试题本)其它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考生的最低分。
 
  2.面试。根据不同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
 
  笔试、面试在宁远县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所有入围考察人选的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根据面试成绩(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岗位按综合成绩)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后办理入职手续)。拟引进人员到用人单位试用三个月(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本段下同)。试用三个月期间,由县财政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标准发放工资。试用三个月期满,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试用期考核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考核合格的,正式确认为人才引进对象,开始享受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人才引进程序,不享受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或予以解聘。对2021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若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其人事档案转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录用。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引进的或者其他不适合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根据《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宁人才发〔2020〕1号),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者“双一流”大学、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薪酬待遇。引进人才薪酬待遇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三年内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县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县内无住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来宁远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的省、市领军人才,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专家楼”,供其工作期间免费使用,或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住房补贴;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县内无住房的,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楼”。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宁远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具有“双一流”大学或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1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4万元,第三年兑现3万元,第五年兑现3万元。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根据《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优先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提醒事项
 
  1.报考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岗位(岗位代码201-210)的考生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才的服务期限为五年,在服务期限内不能提出辞职或离岗外出。若符合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可以辞职或离岗外出的,还需经用人单位同意。进行辞职或离岗外出的引进人才,必须按照规定返还已享受的人才引进政策优惠(含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下同)。对录用为本县公务员的,退出引进人才队伍,不再享受人才引进政策优惠,但不需返还已享受的人才引进政策优惠。此条所指的需返还的“人才引进政策优惠”,不包含按规定享受的工资待遇。
 
  3.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7)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考试录用过程中,被县外正式录用的,应如实向引才联系人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
 
  4.参加此次人才引进的考生近期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引才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引才结束的14天内,参加人才引进的考生若新冠病毒检测为阳性,请及时告知我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宁远县委组织部人才室0746-7223263
 
  联系人:
 
  谢俊松18607460160(岗位代码101-123、151-157、201-205)
 
  王海平13187108998(岗位代码124-146)
 
  陈红霞13085430800(岗位代码147-150、206-210)
 
 
 
 
 
 
 
 
 
  中共宁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nyx.gov.cn/nyx/tzgg/202104/eaa8fcac0aeb462a8f9dae14843306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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