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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长沙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1-04-01 19:08: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长沙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9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长沙仲裁委员会2021年招聘启事
 
  长沙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充实提升专业化、国际化仲裁队伍,提高服务质效,本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6-10名,其中男性5-6名,女性1-5名。
 
  2.岗位职责
 
  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外出办案、送达仲裁文书;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作出各类仲裁文书;记录仲裁庭审过程和整理案卷档案;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4.年龄在32周岁(1989年3月30日后出生的,含3月30日)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3月30日后出生的,含3月30日)以下;
 
  5.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记录速度快;
 
  7.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执行力强。
 
  备注: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或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流程: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登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考生需登陆长沙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www.cscac.net下载并填写《长沙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版、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ueyf@cscac.net。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仲裁秘书招聘报名”标题。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9日
 
  (3)资格初审合格后,本会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至本会(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0楼)2008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本会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仲裁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及相关司法解释,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考察个人仪表、知识储备、应变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4月20日,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或面试时,必须提前彩色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图片清晰,包含个人相关信息、更新日期),供本会工作人员查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笔试或面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①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②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③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笔试或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④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3.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本会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本会将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本会将在长沙仲裁委员会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期限与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具体聘用期限面谈。
 
  正式聘用后待遇从优,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法定休假及本会制度规定的其他待遇。
 
  六、特别声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沙仲裁委员会综合一处
 
  联系人:薛秘书
 
  联系电话:0731-89872747
 
 
  长沙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scac.net/Mien/Det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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