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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衡阳市衡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名)

发布:2020-12-02 13:57: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湖南衡阳市衡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名)已公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8:00-18:00至2020年12月11日8:00-18:00(节假日不休息)。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10%、《申论》占50%,不指定参考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湖南事业单位课程复习。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衡南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列全额事业编,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衡南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见附件1)。(注:高校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及尚未转正的特岗教师;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地点:衡南县人社局八楼会议室(云集镇清泉路1号)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8:00-18:00至2020年12月11日8:00-18: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衡南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34-8749137。
 
  (5)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照片(蓝底证件照)。
 
  (6)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填写《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8日8:00至17:00期间,到人社局717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10%(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申论》占50%,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717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于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资格复审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定的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因已入围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对报考人员和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将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末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名单将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衡南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及时办理进编手续。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特别提示
 
  1.本次补充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南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n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正常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衡南县人社局0734-8749137
 
  监督电话:
 
  衡南县纪委监委0734-8550131
 
  衡南县委组织部0734-8550205
 
  八、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1.2020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2.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衡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ngnan.gov.cn/zwgk/gsgg/20201130/i2222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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