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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4名)

发布:2020-07-21 15:26: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湖南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4名)已公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4名。其中: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7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及拟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9:10~11:5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政府2号楼11-21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1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
 
  (1)2020届毕业生填写《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填写《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届未就业)》(见附件3,需填写完整,“学院意见(或档案托管机构意见)”一栏请到学院或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2019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用学院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毕业证及学位证;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2.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1)《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要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4);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5)。
 
  (五)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六)考生须严格服从招聘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卡,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地点在报名点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成绩和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方式
 
  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际操作均采用百分制。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公共卫生知识。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等正式通知为准。
 
  (四)面试
 
  根据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医卫相关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进入实操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完成面试后随即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操作能力及技能掌握情况等。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实际操作进行。
 
  (六)综合成绩组成
 
  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成绩×40%。
 
  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各岗位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相同的(或无实际操作项目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卫健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芦淞区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与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卫健局 0731-28580903
 
  2.监督电话: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委 0731-28580566(纪律监督)
 
  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监督指导)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5下载
 
  附件1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届未就业)
 
  附件4 工作经历证明(非在编人员)
 
  附件5 证明(在编人员)
 
  2020年株洲市芦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00721/i1566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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