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7名)
2020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7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教程复习。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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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和政府雇员招聘简章
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和政府雇员招聘简章
为不断改善望城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第二批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初级政府雇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学习所获本科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在2020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到2020年9月1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现役军人。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和《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初级政府雇员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五、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缴费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报名与缴费同时进行;打印准考证时间暂定2020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17:00。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牢记报名序号,通过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3.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到长沙市望城区政府主楼人社局407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报名缴费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7.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不再接受改报职位,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望城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内容与时间
1.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40分,申论或专业知识60分,满分100分),时量150分钟。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6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望城区,具体考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7天后(初定)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由望城区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或申论)从高至低确定。
2.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0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在读证明)、其他相关证件;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折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因面试缺考、没有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等原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无竞争性职位,如果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80分,视同于面试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5.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专题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2.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按规定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事业编的聘用合同将约定五年最低服务期。对进入体检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
六、人员管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及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聘用人员享受所在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二)政府雇员
1.聘用的初级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
2.首次雇用的初级政府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用人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雇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3.按照初级政府雇员管理规定,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原则上比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4.对符合区内相关人才奖励政策的,可享受区内各项人才优惠和奖励补助。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望城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配合支持,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81720(望城区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76195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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