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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市石峰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名)

发布:2020-04-22 17:50: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湖南株洲市石峰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8:00至5月9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补报。(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招聘见面会当天,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拓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石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并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应聘情形的,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学籍档案的不得报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5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相关高校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8:00至5月9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补报。(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招聘见面会当天,举办招聘见面会的暂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3。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并将以下资料打包扫描上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sfweijian@163.com 。《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院校盖章)等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号码﹢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在招聘见面会上由本人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招聘见面会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三)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地点在招聘见面会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招聘见面会上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
 
  2.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毕业证及学位证。
 
  3.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未按时参加招聘见面会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总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以百分制量化评分。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口述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以百分制量化评分。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淘汰。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石峰区纪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石峰区卫生健康局:0731-22629770(咨询)
 
  石峰区纪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731-22629848(纪律监督)
 
  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2629700(监督)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3 株洲市石峰区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见面会暂定时间、地点安排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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