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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醴陵市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公告(648名)

发布:2020-04-20 16:21: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湖南株洲醴陵市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公告(648名)已公布,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8:00至4月29日17: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2020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共648名(含专项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108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1、面向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108名;
 
  2、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45名(其中:城区理科10名,农村文科50名、理科20名、英语20名、音乐15名、体育15名、美术15名);
 
  3、公开招聘醴陵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
 
  4、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368名;
 
  5、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20名。
 
  6、公开招聘学校校医5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5、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及以上;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醴陵市内在编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考试。
 
  (一)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8:00至4月29日17: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通过注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04171320),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查询、现场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报考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四)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8:00至4月30日15:00。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考察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现场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醴陵市人社局二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5月6日8:00至5月10日17:00。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不能打印准考证。
 
  (六)准考证打印:网上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人社局官网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七)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片、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承诺书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本人出具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书),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等;报考校医岗位的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有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上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3、岗位要求户籍“面向醴陵”的,指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是醴陵户籍,或者本人在大学入学或参军入伍前是醴陵户籍。考生需出具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4、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证书原件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对逾期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专项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5套试卷(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
 
  A卷考初中和高中文科学科知识;
 
  B卷考初中和高中理科学科知识;
 
  C卷考初中和高中英语学科知识;
 
  D卷考初中和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基础知识;
 
  E卷考医学基础知识。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本次未达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其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类别中报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
 
  (四)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农村幼儿园岗位增加“特长展示”内容。
 
  (五)成绩合成:
 
  1、农村幼儿园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含特长展示)×6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相关考生增加“说课”考核。
 
  3、最低合格分数线: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复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醴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派驻人社、教育纪检组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教育局:0731-23284471
 
  监督电话: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31-23726211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0731-23289948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3:2020年教师招聘报考证明材料样稿.doc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 陵 市 教 育 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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