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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永州市宁远县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告(30名)

发布:2019-10-21 19:06: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湖南永州市宁远县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告(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宁远县人社五楼会议室。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宁远县2019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吸引优秀本土人才扎根服务基层,建强农村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振兴指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30名,详见《宁远县2019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宁远县户籍,即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21日)应在宁远县;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宁远县2019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进取心、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四)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调配;
  (六)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2019年11月6日前取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的,有反动言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行为等人员;
  6.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人员;
  7.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宁远县人社五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④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经批准降低或实际参加达不到比例的,设置合格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职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5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资格审查
  组织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工作常识;
  笔试工作在县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笔试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制卷,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评委:由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抽签决定从异地评委库中随机产生,每组7名评委。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的试题: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纪委监委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对象:
  (1)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2)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
  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档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纪委监委、组织、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各镇(街道)根据村情实际,将其安排到相关具体村,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乡村振兴指导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其工作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到村任职的乡村振兴指导员,可经组织决定跨乡镇调配,并享受以下待遇:
  1.参照村党支部书记同等待遇落实并按标准逐年递增(村党支部书记2019年工资为3017元/月),参照村党支部书记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及享受相关补贴补助和奖金,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待遇。
  2.乡村振兴指导员作为村“两委”干部后备力量,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可单列指标,按照程序通过考试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3.乡村振兴指导员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保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3天,不断提升个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鼓励乡村振兴指导员创新创业,乡村振兴指导员在岗服务期限内,如自主创新创业,创办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可享受我县返乡创业大学生创业扶持相关政策,不再享受乡村振兴指导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宁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746-7223603
  宁远县人社局 0746-7667486
  点击下载>>>
  2019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职位表.doc
  2019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doc
  2019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宁远县乡村振兴指导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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