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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名)

发布:2019-05-14 16:25:5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名)已公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由十世班禅大师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倡议并亲自主持,经中央批准,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西黄寺创立,是培养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的宗教院校,是藏传佛教的最高学府。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5. 为2019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2019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应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并于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本科生不超过24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6. 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京内生源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7.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有意者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于2019年5月23日12:00前提交报名邮箱(fxyzp@sina.com)。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行为,即取消资格。报名邮件名称应为:岗位代码+就读学校(就职单位)+姓名。
  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3. 笔试。资格审查后,我院电话通知笔试者,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报到并参加考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社会在职人员还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所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如有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和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可一并携带原件供现场查验。
  4. 面试(教师岗位试讲)。笔试结束后,结合资格复审的情况,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 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6. 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 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无异议,我院于公示结束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之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10)58334622。
  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120,电子邮箱:fxyzp@sina.com,联系电话:(010)58334675。
  3. 本公告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2019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1-岗位要求附件.docx
  2-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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