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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常德市武陵区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2019-04-13 21:27: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湖南常德市武陵区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春季常德市武陵区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就我区2019年春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常德市武陵区所在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现户籍或居住地在常德市武陵区的应往届专科、本科毕业生(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认定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选择“常德市武陵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确认点。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体检: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常德市政务中心对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9日。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4、网上申报的时间为:4月15日——4月30日;
  三、现场确认
  1、时间:4月22日——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德市武陵区政务中心(常德市武陵区龙港路733号)二楼教育局窗口(可乘29、31、39路公交车至白马湖中学站点下车);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师范类(不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②户口簿(武陵区户口)或居住证(非武陵区户口的须持有武陵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10日前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1.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⑤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⑥指定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检查结论必须是合格且有医师签章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报时请提供近期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贴照片一致;
  (2)非师范类(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②户口簿(武陵区户口)或居住证(非武陵区户口的须持有武陵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10日前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1.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⑤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⑥指定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检合格证明原件(检查结论必须是合格且有医师签章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报时请提供近期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贴照片一致。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证书,且应届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申请师范专业的学科,参加考试的学科须在次年申请。
  五、发证时间及方式
  1、时间:7月1日-7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由政府免费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后才可寄出)。
  六、联系电话:0736-72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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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docx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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