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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株洲市气象部门招聘公告

发布:2019-02-21 12:38: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湖南株洲市气象部门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2月22日24时,招聘2人,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湖南株洲市气象部门招聘公告
  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2019年株洲市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特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监督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局党组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综合气象业务岗位共2个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笔试加面试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气象网(http://www.hnqx.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2月22日24时,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上已报名的人员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填写相关表格及信息(在简历填写和申报职位中出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8408412)或 填写电子 简历 发至zzqx_rsk@126.com 邮箱。
  (三)资格审查
  2月24日至25日,人事科组织对报名毕业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及湖南气象网公布。
  (四)公开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统一参加笔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考察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面试前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内容及形式:自我介绍(2分钟、30分)+统一面试题1题(时间5分钟、40分)+随机专业知识题1题(时间5分钟、30分)。
  (五)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笔试、面试成绩,由市局党组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报省局人事处审批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或湖南气象网公布。
  (六)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湖南气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和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且自愿参加调剂人员中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笔试、面试成绩集体研究排序确定拟递补人选。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视为放弃,重新递补和调剂。
  (十)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苗路196号气象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31-22496807
  邮箱地址:zzqxj_rsk@126.com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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