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考报考指导:面试事项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市州。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省直、市州分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录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注: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为准。
注: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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