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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桃源县再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33名公告

发布:2017-06-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桃源县再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33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7月5日下午5:00。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时间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内),需带资料与现场报名的一致。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桃源县2017年再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简章
  为大力引进人才,推进全县重点工作开展,经县委编委会研究,拟再次在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桃源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为桃源县财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桃源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桃源县规划测绘站、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为桃源县住建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桃源县人防办工程建设站为桃源县人防办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桃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桃源县财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桃源县富硒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为桃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单位、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如愿意应聘到桃源县事业单位工作,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县委编委会研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本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7月5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内)。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2、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网址:http://www.taoyuan.gov.cn/Category_49/Index.aspx)上报名。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三)资格初审。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初审。
  1、资格预审:时间6月27日—7月5日下午5:30。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凡网上已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查意见完成或结束网上报名。
  2、现场资格初审:时间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内),需带资料与现场报名的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桃源县政府网、桃源县党建网、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0日—7月12日)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在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网址:http://www.taoyuan.gov.cn/Category_49/Index.aspx)上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备份,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
  所有招聘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10:1以上的岗位进行笔试,未达到10:1的岗位只进行面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10:1以上的岗位进行笔试,未超过10:1的岗位只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递补。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7年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福利待遇)。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人才,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提供100平方米左右住房,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县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津贴。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人才,第一聘期内由用人单位给予住房租金补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县财政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津贴。
  (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优先考虑随调随迁。其配偶的工作安置,原则上参照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专业作相应安排。其子女优先安排到县内较好的学校就读。
  八、组织、纪律和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桃源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整个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人才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等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追究。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 6612380 6639331 6622311
  点击下载>>>
  2017年桃源县再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
  桃源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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