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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2017-06-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已公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2017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市委党校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另行电话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9日(周四)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5:00。
  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原湘潭市劳动局)二办公楼(湘潭市就业培训中心)1楼大厅(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57号)。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于6月30日前完成,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有关专业工作经历的需由工作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5.定向“四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考生须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在湘潭市以外服务的湘潭籍“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在湘潭行政区域内的证明(户口本)。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委托书。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联系电话:0731-58626298。
  原标题:2017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017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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