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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永州江永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发布:2017-06-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永州江永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报名地点:报考卫生系统(人民医院和乡镇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在江永县卫计委报名,报考其他岗位的在江永县人社局4楼报名。笔试内容:报考人民医院岗位笔试以专业知识内容为主,兼顾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用书复习备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意见》(永发[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名,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 41个事业单位,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8名,其中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名,工作人员85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和《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江永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2、报名地点:报考卫生系统(人民医院和乡镇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在江永县卫计委报名,报考其他岗位的在江永县人社局4楼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有关职称资格证等方面的证书证件取得时间(以证书证件上记载的发证时间为准)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④报考江永户籍岗位的考生须为江永县户籍或生源。⑤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不受报考人数的限制),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说明:28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4、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职位要求具有江永户籍的,包含高考时户籍在江永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江永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录聘资格。
  (二)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64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职位,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直接采取组织考察、体检方式进行招聘,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报考人民医院岗位笔试以专业知识内容为主,兼顾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江永县卫计委领取准考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领取准考证。
  2、面试
  ①面试方式:
  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的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
  报考人民医院岗位的面试采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员的面试采取试播方式进行;
  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确定面试人选:除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直接面试外,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低于1:3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均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江永县人社局。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只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四)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考核不合格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服务期必须为5年以上。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编制管理: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4、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优惠政策:
  (1)安家补贴。对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对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8万元;对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6万元。对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统招一本毕业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3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调动。确需异动离开江永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调动,但需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贴。
  (2)奖励补贴。对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10万元的补贴;对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5万元的补贴;对报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并录取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统招毕业生,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3万元的补贴。
  注:此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录聘人员,其他岗位不享受此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附件2: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4:江永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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