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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雨湖区小学优秀教师选调15人公告

发布:2017-04-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湘潭雨湖区小学优秀教师选调1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4- 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雨湖区教育局三楼307室(湘潭市和平路40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全面提升雨湖教育品牌,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工业集中区发展,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名师工程,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小学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法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试教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与岗位
  选调计划:小学优秀教师15人。
  工作岗位: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不分学科)。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
  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年龄40周岁以下( 即1977年5月4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任教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雨湖区范围外,具有五年及以上教学、教研经历(以取得事业编制时间计算)。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岗位条件
  符合前述条件,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和地州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模、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2.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聘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
  3.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特等奖获奖者;
  4.省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育基金会、教育学会授予的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接受纪检立案调查或涉嫌犯罪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服务期限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手续。
  选调各主要环节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
  (www.xtrsks.gov.cn)、“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www.xtyh.gov.cn)公示。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 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雨湖区教育局三楼307室(湘潭市和平路40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须提交从网上打印的《雨湖区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和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近五年年度考核表;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⑦符合优秀教师五项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原件)。
  (二)面试和试教。
  1.面试试教人员确定。优秀教师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和试教。选调计划数与入围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请示领导小组同意,相应核减计划数,核减的计划数列入雨湖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
  2.面试及试教内容。满分100分,其中面试3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题、准备和答题的全过程;试教70分,试教内容: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一节。
  面试和试教时间待定,具体要求见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
  (三)体检。根据面试和试教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不分学科),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考察人选按与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雨湖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调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五、选调管理及待遇
  1.选调人员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雨湖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2.凡录用后的小学教师安排到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任教,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3.选调人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没有住房,可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4.选调人员在原单位享受县(市、区)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津贴的,录用后享受任期内雨湖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岗位津贴。
  六、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2.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要对照选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者因个人填写失实、有误或资格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本次选调对象分配到风车坪建元学校后,须根据人社部门岗位设置情况确定聘用岗位。如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录用后只能聘用到相应小学教师岗位,待遇按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执行。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52993、58256814;
  监督电话:58205872(雨湖区人社局)
  点击下载 >>>
  2017年雨湖区公开选调小学优秀教师资料
  雨湖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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