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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郴州桂东县招聘教师17人公告

发布:2017-04-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郴州桂东县招聘教师17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均: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准考证领取:5月18日至5月19日,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桂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桂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1.gdjyw.com)。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5月3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5月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投递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网络投递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gdzggdyj@163.com,文档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用电话告知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8628495)进行确认。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均为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5日18:00.
  3.上传照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缴费。本次招聘免收考务费。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或现场报名。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8628495)。
  (3)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1:3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8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桂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1.gdjyw.com/)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 5月9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0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采用网络投递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照片4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5月18日至5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508室,县内可乘2路公交车抵达)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中旬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桂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1.gdjy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试教。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 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等其它事宜另行公告。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县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桂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1.gdjyw.com)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8628495。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8501。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17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桂东教育事业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承诺书.doc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东 县 教 育 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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