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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招聘17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7-03-2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招聘17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3月31日截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设:岳阳市巴陵东路321号,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大楼303室),电子邮箱:6949525@qq.com,联系电话:0730-8722809。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从事书记员工作,试用期满表现优秀的,按一定比例择优聘用为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依照组织程序办事的原则,通过笔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择优录取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录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7名以内,男女不限。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35人的,招录17人,不足35人的,按1:2的开考比例,确定招聘人员数。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品质,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符合规定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通过《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定为2017年3月中旬(自公告次日起至3月31日止)。网上报名: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网(http://yylqfy.chinacourt.org/),电子邮箱:6949525@qq.com。现场报名地点设:岳阳市巴陵东路321号,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大楼303室,联系电话:0730-8722809)。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有效证明。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档照片),并填写《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由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公告并发放《笔试考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4月上旬。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法律文书写作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中旬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
  (五)体检。笔试成绩入围的,由政治部在4月15日左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提前3天通知到本人。
  (六)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总成绩按照程序依次递补。
  (七)拟聘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网上对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试用聘用。根据笔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对象,录用时出现最后排名成绩相同时,视情况进行面试优先录用。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对象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书》的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司法辅助人员从事聘用书记员工作,实用期三个月满后和本院已在岗聘用书记员同等竞争择优聘用为法官助理。
  五、基本待遇
  1、聘用为法官助理的,本院颁发聘书,发放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聘用书记员只发放工作证。
  2、依照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由本院缴纳相关费用。
  3、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合格的司法辅助人员担任聘用书记员的工资为2300元/月,转聘为法官助理的工资为2600元/月,餐费补助280元/月。并按政策规定比照在编人员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成立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常凯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汇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李平江、纪检监察室主任段成、政治部李跃辉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七、纪律要求
  1、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笔试、体检和考察等相关信息和情况;
  2、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依照组织程序办事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如有违者,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组人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准隐瞒、虚报考察情况。
  八、本实施方案由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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