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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湘潭县一中教师招聘11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2016-12-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湘潭县一中教师招聘11人公告(第二批)已发布,报名时间为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2月11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湘潭县一中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我校位于一代伟人毛泽东故里——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湘潭县县城天易示范区金霞山麓,北面湘江,南临天易,东傍金霞,西毗107国道,交通便利,距株洲湘潭高铁不到十五分钟车程。学校有70年的办学历史,是中国百强中学,湖南省首届魅力校园,湖南省示范性高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湖南省首批同时荣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学生推荐资质的六校之一,教育教学质量领跑湘潭市十八年。学校占地328亩,现有在校学生4558人,教职工310人,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学习、生活与运动设施一应俱全,是现代化的全寄宿制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市、县相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1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3人、生物1人、历史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届别:2017届应届毕业生;
  2、年龄:本科毕业生为公历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为公历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报考语文科目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上标准,报考其它科目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具有相应学科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为 2016年12 月29日至2017年2月11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报名期内,到湘潭县一中办公楼二楼党政办,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查验。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登录网址:www.xtxyz.com或登录湘潭县一中邮箱xtxdyzx@163.com(邮箱登录密码:57881244)下载《湘潭县一中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自荐材料打包,发至邮箱:hnxtxyz@163.com。笔试或面试当日须带原件查验。
  3、资格初审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高中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计算机等级证书;⑥近期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⑦自荐材料1份。
  4、2017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者,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凭《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报名;签约必备。
  以上相关证书、证件等信息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二)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知识,以高中为起点,高考难度。
  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则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面试和片段教学(占综合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则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说明如下: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10%)
  1、提问与交流。重点考察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认知水平、思辨和应变能力、 师德修养、人文关怀等。
  2、片断教学(占综合成绩的20%)
  组织方式:考生按规定完成备课,再面向评委上课15分钟。
  内容范围: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现行高中教材,具体内容和顺序由抽签确定。
  (四)、课堂教学(占综合成绩的30%)
  1、综合笔试、面试和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试教的人选。
  2、抽签确定上课内容、班级和顺序。
  3、进课堂面向学生上课1节。
  (五)体检。综合笔试、面试、片段教学和课堂教学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遇体检弃权、体检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条件、不按期签订聘用合同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综合成绩根据面试、片段教学、课堂教学成绩按比例合成),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公示后经市人社局核准的聘用人员,由县一中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湘潭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的管理、考核由县一中负责,其晋级和福利等有关待遇与在编教师一致,工资由县财政发放。未按期上岗、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见习期结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和问题由县一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话:0731-57881244 联系人:陈老师18907320752
  点击下载>>>
  湘潭县第一中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017年湘潭县一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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